己願他力?還是平衡理想與現實
2024 Jul 27 哲學與觀點
不談人、不談事,只談一個概念——「己願他力」。
前幾天,我曾任職的布爾喬亞公關顧問公司迎來十週年。回頭看每一段職涯,每家公司都留下不同的課題;而在那裡學到的,是我至今仍反覆驗證的一件事。
如果要形容 2016 年的自己,「傲慢」或許是最貼切的詞。那時候的我,相信自己不太在乎金錢、相信自己能為世界帶來改變、相信自己應該為能改變世界的企業效力。現在回看,終於能分清楚——
理想,是「我想帶來改變」;
幻想,是「我不太在乎錢」。
兩者只差一線,後果卻天壤之別。
當年創辦人 JT 花了十個月與我對話。真正打動我的,是一句極其理性、近乎哲學的話:「我們追求的是積極的內外夥伴關係——互利、互重、互信。」
這句話拆開來看,其實有明確順序:
沒有互利,就沒有互重;沒有互重,更談不上互信。
若缺乏實質利益交換,所謂尊重往往流於姿態,信任也無從建立。
後來我觀察到,許多高績效組織——例如 Netflix、Amazon ——都極度清楚「利益結構」的優先性。他們不是先談情懷,而是先設計合理的利益機制,讓價值創造能被持續分配,然後善與美才有落地的空間。
相對地,職場上也常見另一種敘事——
「我們是一家人。」
但實際運作,卻可能是壓低成本、轉嫁風險,甚至透過情感話術掩蓋失衡結構。當利益分配不對稱,「己願他力」就會成為一種自我合理化:一方的願望,建立在他人的讓渡之上。
所謂「互利」,其實是雙方對價格與價值的共識——一種雙向奔赴的平衡。
只要有一方長期委屈,結構就會失衡,而失衡終將反噬。
但我想逆著風向多說一句。
很多人批判「己願他力」,卻往往低估了「己願」本身的重量。創業者與決策者承擔的風險是真實存在的:資金壓力、債務責任、法律風險、身心耗損,甚至輿論風暴。願意在不確定中下注,本身就是一種承擔。
因此,當我們討論勞資關係時,確實需要更精準的「工酬平衡」,但也不能忽略願意先承擔風險的人。
真正成熟的合作關係,不是誰比較犧牲,而是誰比較清醒。
如果你清楚自己的價值,就不要用「年輕不懂事」為自己簽下的不合理條件背書。任何合作結構,都有雙方的選擇。當你接受(甚至主動提出)一個失衡的條件,你其實也在共同創造那個結果。
若無法辨識並跳出這種循環,只會反覆進入更熟練於操控的關係裡。最後,所有問題都被簡化成「某一方的錯」,那未免過於輕率。
願我們都能在理想與利益之間保持清醒——
先互利,再互重,最後才有互信。
至於最後那句自我質疑——
「我是不是在檢討被害者?」
這個問題值得保留。
因為一旦我們開始談「結構」,就必須同時承認:結構中既有個人選擇,也有權力差異。若忽略權力不對稱,只談理性選擇,那確實會滑向對弱勢者的不公平要求。





